社團法人台南律師公會第34屆第5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

時間:110年4月15日(星期四)晚上6時30分

地點:總理大餐廳

出席:林仲豪、蔡雪苓、林金宗、伍安泰、陳寶華、王盛鐸、陳琪苗、林泓帆、李政儒、蔡宜均、陳佩琪、葉進祥、曾怡靜、鄭嘉慧、鄭植元、林琪、吳玉英。

列席:趙培皓、謝育錚、黃逸豪。

主席:林理事長仲豪    記錄:黃逸豪

壹、報告出席人數:應到20人,實到17人。

貳、主席宣布開會

參、通過本次會議議程

肆、確認上次會議紀錄【參見第308期台南律師通訊】

伍、上次會議決議執行報告

一、案由:110年2月份薛筱等2名新會員入會同意追認案。

執行報告:同意入會,並於110年3月23日核發會員證。

二、案由:民眾檢舉本會會員案。

執行報告:本會於110年4月1日南律豪字第11000177號移轉高雄律師公會辦理。

三、案由:民眾林○○檢舉本會會員案。

執行報告:本會於110年4月1日南律豪字第11000178號函知決議。

四、案由:普悠大飯店檢舉本會會員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案。

執行報告:本會於110年4月1日南律豪字第11000179號函知決議。

陸、報告事項:

一、主席報告:

()110年3月24日本人以全律會當然理事身份,陪同全律會陳彥希理事長、許雅芬副理事長、丁俊和當然理事,參加全國六師聯誼會,本次聯誼會由牙醫師全聯會舉辦,席間諸多立法委員、北市議員都到場致意,充分顯現牙醫師全聯會的影響力,足見只有團結的公會才能展現實力,有效為會員爭取權益。

(二)110年3月25日、26日南地院第二場次國民法官法模擬法庭進行連續兩天的審理,謝謝擔任辯護人的鄭植元律師、陳佩琪律師、蘇文斌律師以及扮演被告的鄭淵基律師,也感謝伍安泰常理代表本會擔任本次的評論員。本次模擬法庭,非常辛苦,第二天結束時都已經是晚上九點了。由此觀之,這一點在以後國民法官法法庭的進行,應該會是個問題。

(三)110年3月27日本人以全律會當然會員代表、雪副理事長以本會團體會員代表身分,在台北出席參加全律會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,該次會議通過110年度預算及部分章程修正條文,但109年度的決算,因律師學院之故,章程修正條文則因為常理監事會、會員代表等選舉方式及人數,以及全國或跨區執業制度與會費等問題,欠缺共識,而未能通過。

(四)110年3月28日晚間本會於台糖長榮酒店舉辦六師聯誼會,先前因為情之故,停辦1年3月,終於在情穩定後,重新恢復,本次為台南市中醫師公會、大南中醫師公會首次加入聯誼會,讓聯誼會更具規模。此外,本次聯誼會先由謝育錚秘書長以「傳染病防治,法不法?」為題發表專題演講,十分感謝。

(五)110年4月14日上午,本人至全律會開會,與全律會陳彥希理事長、嘉義陳澤嘉理事長、高雄盧世欽前理事長,跟仲裁協會李復理事長等,就全律會與仲裁協會一起舉辦仲裁活動交換意見。

(六)110年4月14日本人邀請黃正彥、林瑞成、吳信賢、張文嘉、黃雅萍、宋金比及許雅芬等多位本會前任理事長,就購置會館事宜加以請益。

二、監事會報告:本月收支項目經核均相符無誤。

三、各委員會報告:

()平民法律服務中心(林金宗常務理事報告)

1.110年3月財務收支相符。

2.3月份服務案件共415件。

(二)法律教育宣導委員會(陳佩琪理事報告)

今年高中生法律營,南科大表示因團康社團解散,再加上研究所近兩年碩士生休學及退學較多,又適逢暑假時間,因此學校僅能協助場地處理及臉書推廣,不能提供人力支援,經與成大法服社接洽,因成大法服社表示成大場地因防疫因素,必須坐梅花座,人數最多只能50人,恐無法支援,可能維持繼續在南舉辦,但不辦團康活動。

(三)司法改革委員會(陳琪苗理事報告)

1.本年度司法評鑑結果已出爐,將依循往例公布績優前五名。

2.委員會正研議線上即時評鑑之可能性。

(四)刑事人權保障委員會(李汶宜理事報告)

將於4/17、6/19、8/14、12/11舉辦四場學術活動,邀請姜長志檢察官、何珩禎律師擔任講座,歡迎大家踴躍參加。

(五)秘書處(謝育錚秘書長報告)

1.110年3月份退會之會員共計10人。

一般會員:朱純暄、王銀村、張尹(以上3名月費已處理);陳香蘭(月費繳至109年12月)等4人。

特別會員:林幸郎、黃俊華、林正航、黃品淞、倪映驊(以上5名月費已處理);林敏浩(月費繳至109年12月)等6人。

2.截至3月底會員總數1045人(一般會員405人+特別會員計640人)。

3.截至3月底止跨區執業人數1134人。

、討論事項:

一、案由:110年3月份加入本會為一般會員之律師:周聖、劉怡廷、曾彥鈞、黃馨儀等4名律師,請追認。

決議:照案通過。

二、案由:本會110年3月份財務收支報告表審核案,請討論。

決議:照案通過。

三、案由:本會會務人員黃涵昕小姐擔任秘書職人事案,請討論。

決議:照案通過。

四、案由:本會擬購置會員管理系統案,請討論。

決議:照案通過。

五、案由:本會擬於110.7.31台南律師公會一日遊案,請討論。

決議:1.擇定屏東方案(涼山瀑布、禮納里部落、六堆客家園區),費用預計每人1,500元(含午晚餐、不含早餐)。

2.會務人員及其眷屬、平民法律服務中心志工、本會會員全額補助,報名人數原則以三車(120人)為限,視報名情形於補助金額20萬元內調整。

3.本會會員、會務人員優先報名(其眷屬亦同)。

六、案由:暫緩實施本會110年3月份理監事會議決議「案由十、本會律師在職進修課程報名資格、費用等案」,關於決議4.課程收費之決議,請討論。

決議:照案通過。

捌、臨時動議

玖、自由發言

拾、散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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